湖南阮江16岁中学生因口角刺死老师,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我感觉这个学生自尊心太强,也许在家里面也是平时自傲自气那样,和同学也是骄傲的那种,平时教育方式不对,老师们也的换个方式教育,传扬中华美德精神,培养对社会有用的人,成绩是一方面,首先要懂得该怎样做个人。
我看第一,,孩子在家庭教育方面有问题,第二估计是家庭不和睦,或者是爷爷奶奶带大的,从小娇生惯养,无法无天,心里素质造成的伤害,要不然怎么会下手那么狠,我小时候上学,老师打那么厉害,都没有想报复他,现在的孩子,不是教他怎么赚钱,怎么要学好,同时也要教他们怎么做人,做事情,怎么尊敬长辈家人,教会做人了,,以后就会做事情了,所以父母恩爱,家庭和睦,对孩子的成长是老师代替不了的
没有人会去试图了解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在优秀的光环下内心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孩子会做出这种极端的事情,不是偶然。可怜的家长,可怜的孩子,可怜的老师。现在的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弱,动辄杀人,动辄自杀。成绩代表不了任何!要培养孩子强大的内心,培养孩子健康的人生观才是真理!
复旦大学老师杀死院书记,大学老师、师生、学生之间戾气为何重
因为评价人的标准,我们的信仰在变化。学生就是分数,考上去的学校,老师在意这个,父母也跑偏了,分数以外的,你学习好,它们才有意义,否则你就是不务正业。老师不太在意孩子的德行。家长也更关注分数。从小就竞争。
成年,就是钱。年少时苦读也是为了好工作,挣更多的钱。没钱。老师都瞧不起你,理发的都不愿意伺候你。
而且大家不关注你成功的手段,成王败寇。
你关注德行,别人认为你傻呢!就是要圆滑,拍马屁,目的为导向,做人上人。
透过极端事件,看到了教育改革的无奈!高校追逐排名,把原本以教育、学术为本的高等教育,引向了唯论文、唯课题,简单量化评价,导致高等教育教风浮夸。教师被赶鸭子上架,被逼着上了追名逐利的道路,整天围着课题、论文、评奖转,还随时可能走人... ...西方的“非升即走”管理制度有缺陷,中国的现代大学教育,要去功利化,没必要跟着西方的指挥棒起舞。中国高等教育同时还要正确评价、公平评价教师岗和管理岗,都做到公平公正,学校应该也不会发生类似极端事件!
我早晨看了一篇报道,还算全面。目前来看,还是高校的制度和管理出了问题,官僚化严重,潜规则横行,学校变成了工厂,学生变成了产品甚至是盘剥对象。有很大一部分叫兽占据了位置,性骚扰……问题层出不穷,应该及时反思了。
个人觉得这件事情被大家过份解读了。
抛开学校、大学老师、这两个特殊的属性来看,实际上就是一件普通的职场问题。工作不顺心、领导的承诺没有兑现、和同事相处的不融洽,这类问题在平常工作几乎所有人都能遇到,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化解这些问题。
工作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一场游戏,既然是游戏自然就有游戏规则。我们很少能看到这么极端的冲突,不是矛盾不存在,而是大家都在按照一定的游戏规则进行。适应不了规则,就退出游戏,因为大家知道没有更合适的办法。
这位老师并非他戾气重,只是他所处的环境过份单纯,工作上的这种矛盾他没有见过,也不知道怎么应付。他感觉自己受骗了,感觉到委屈,对方的承诺没有兑现,但对方的做法有又在规则之内。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但对又不能指责对方。
学校的职场实际上要比社会上的职场温和的多,因为学校的老师包括学生,所处的环境相对单纯一些。与其顺说这是高校老师的问题,不如说这是高等知识分子,难以适应人情世故的隐患显现。
在过去,高等知识分子,更多的是拼智力,人情世故仍旧是他们生活中很重要的部分。而在今天,除过智力,更多的是拼谁更努力,谁更心无旁骛。这就造成很多高等知识分子,难以适应社会的问题。
这件事情是映射出的是近些年来教育中存在的隐患问题,如何跟同事领导相处,如何处理工作和生活中的不顺。这对新一代的知识分子来说是一个无法规避的难题。
现在的大学校园不再是象牙塔,纯洁的天堂,而是充满着利益的争夺,有职务升迁、职称评选、工作调动、科研项目分岗位竞聘等等,都是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竞争还是很激烈的,甚至伴随着利益输送。
据媒体报道,上海复旦大学数学学院的姜姓教师疑因不满被解聘,持刀将数学学院王姓书记割喉杀死。姜某自述因工作关系对被害人怀恨在心,故对其实施侵害。姜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很多细节没有披露,作为局外人很难进行客观评价。
但是近年来大学校园还是出现了一些恶性案件,还是引发社会比较大的关注,大学校园一些高级干部腐败问题也引发很多人的讨论,腐败高发区在于基建、人事安排、科研经费的使用、招生和采购等。有腐败就会有利益冲突,也就可能形成暴力的冲突。
实际上整个社会在影视剧、游戏、网络舆论熏陶下,很容易出现报复社会和报复个人的案件,大学校园虽然是知识的伊甸园,大部分都是有知识有修养的人,但是也不排除部分人脾气暴躁,碰到不顺心的事情,不能正确处理,咽不下这口气,走向极端,做出违法的事情来。
要破除社会的戾气,影视剧需要更好的宣扬正能量,不能为了收视率,宣扬暴力,宣扬色情,网络游戏更是需要加强整顿,媒体更是需要自律不能宣传偏激的观点,激发社会的报复心理。
另外对于以权谋私的行为需要加大打击力度,法制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营造一个依法治市的社会,让人能够顺利得到司法救济,营造一个公平的社会,避免引发极端事件的出现,伤害几个家庭的幸福。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从根本上来看,其原因是一方面个人性格及人生价值观的原因,一方面是利益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一方面是教育方式的问题,当然可能还有其他的方面问题。
1、个人性格及人生价值观与个人的出生环境及生活成长环境相对有很大的关系,这个是必须要承认的,性格有先天性的,也有后天性的,不能从一而论,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看问题态度从而就可能决定了你的人生价值观。
2、利益方面,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利益冲突,有利益的地方就会出现各种尔虞我诈,利益上的争夺,从而就会产生矛盾,有了矛盾就可能会出现杀机。
3、教育方式,现在的教育方式相对就是应试教育,基本上分数就决定了一切,没有给学生进行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宣导,只看分数,因为老师的收入与利益,与学生考出好成绩有很大的关系,所以有些老师只对学生进行应试教育,没有进行人格教育,误导了学生的思想观念和社会行为。
4、所以希望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与灵魂,有一个健康的性格,或许比什么都重要。
怎么看沅江一学生杀害自己的老师这件事
我只能说这位老师太想不开了,孔老师早就教育我们要因材施教,什么样的学生能成什么样的才,这不是强求的,做老师只需尽力就行了,你觉得你是个好老师,你是对学生好,可一旦出了事,你就给领导惹了麻烦,家长们也不一定买你的账,学生么,毕竟是受教育者。最后哭的还是你的家人。
案件回顾:因为心中的不满,兢兢业业的老师,被学生多次捅杀
导言
2017年,湖南某中学,一名47岁的班主任老师倒在了血泊中。他被自己的学生用匕首刺了26刀。近些年来,学生教师的矛盾有些突出,老师想管却又不知道如何管学生。而出现这样极端的案例,实在让人感到震惊!
刺杀老师的学生罗某杰,是班子的尖子生。其所在的三中,原本下午考试结束后,实行封闭管理的学校将会停课几个小时,让同学们到户外活动放松一下。这也让学生们异常高兴和期待。
忽然,哗啦啦一大帮子高三学生涌出学校门口,熙攘声、吵闹声,他们像放飞的小鸟一样兴奋。但是,有一个班级的学生却都蜗居在教室里。这就是班主任鲍某带的班级,他平常对学生们要求严格,严师出高徒,这也是对学生们的负责。他要求大家先留下来看一段十几分钟的励志片,并要求大家每人写一篇500字的观后感。
“妈的!”只听一位同学当场嘴里喷出了脏话,这人正是罗某杰,据同学们说,当时他与几个同学对老师的这一安排极为反对,但又没办法,所以心里压了一肚子闷气。
老师离开后,他只身去了厕所。随后,被班主任老师发现,被传唤进入老师办公室前,他随手拿上了教室窗台外的一把水果刀,揣在口袋里,兴冲冲地去见班主任老师。
据说,当时老师对一些学生进行了批评。不仅批评了一些学习不端正的孩子,还批评了一些学习成绩明显下滑的孩子。这其中就有罗某杰。到办公室后,老师让他拨通了家长的电话,当老师正准备跟家长进行沟通时,罗某杰却从身后刺向了老师。
闻听动静后的学生,急忙找到其他老师,老师知悉后连忙拨通了120,并想法稳住情绪激动的罗某杰。孰料,那小子却轮着刀,穿着沾满血迹的衣服回到了教室,见到了鲍某的女儿,也是自己的同班同学,他还说:“我把你爸爸杀了。”随后又拿着刀跑出了教室。
据鲍某家属说,罗某杰又跑到办公室对着鲍某的头刺了几下,然后跑了出来,准备跳楼自尽,最终被师生阻止了。
追究其学生刑事责任,查明其动力和缘由后对其学生实施诉讼审判量刑顶罪。因其已满十四周岁,在法律上已经满足履行刑事责任。这种学生学校都敢杀老师,到社会上危害社会可能性更大,所以本人建议可以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捅死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党委书记的老师会被判死刑吗
正常情况下,无论是谁,在中国境内杀人的,都会被法院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复旦大学这个老师,可以说是情节严重,光天化日,持刀杀人,并且身上有多处伤口,来不及抢救,当场毙命。正常情况下,肯定是死刑了。
不过还有一种例外情况,如果这个杀人的老师被鉴定有精神疾病,或者在行凶的过程中,精神不正常,有可能不会被判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见,精神病人,虽然不会被判死刑,但是,也要负法律责任的。
先看警情通报
2021年6月7日14时52分,杨浦区邯郸路某大学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 民警迅速到场将犯罪嫌疑人姜某(男,39岁,该校教师)控制,经120现场确认,被害人王某(男,49岁,系姜某同事)已死亡。 经初步审讯,姜某自述因工作关系对被害人怀恨在心,故对其实施侵害。现姜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我说不会可能有悖于“杀人偿命”的传统观念,但事实确实如此。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由于主观目的是为了杀死对方,所以其主观恶性是极大的。我国执行死刑率最高的罪行就是故意杀人罪和制毒贩毒相关犯罪。
如果仅从这一点来说,那么结果就是一定会判死刑,至少是死缓。
但是案件还可能存在其他量刑从轻的环节,比如激情杀人,自首,坦白从宽,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等等。
考虑以上情节,最终可能只会判决无期,甚至十五年刑期左右。
可以说只有少数罪行极其严重(四川刘涌案)、主观恶性极深(药家鑫案)、社会危害性极大(百香果女童案)的犯罪分子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当前我国法律,包括世界范围内各国,基本上都对死刑非常慎重。
不仅在实体上对死刑案件标准要求极高,程序上也设置了严格复核程序。
所有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除了最高院判决的以外,都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由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不会!
复旦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老师姜某杀死该院党委书记王某某。属于姜某在患有精神疾病情况下的仇恨杀人。
姜某与2015年应聘到该院任教6年,被学生投诉他性格偏执脾气暴烈至极,根本就不适合当老师。经过医院鉴定,姜某患有较为严重的精神疾病,被诊断为抑郁症。
所以,姜某在2019年被学院要求停止授课。2021年,姜某聘用期满,学院宣布不再续聘。
姜某在“非升即走”的压力下,产生仇恨心理,才疯狂的用尖刀抹喉方式杀死了该院党委书记王某某。
对精神病人杀人,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如下。
O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O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O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抑郁症属于精神疾病,但一般情况被认为并不会影响当事人的认知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所以姜某在抑郁症期间杀人,要以故意杀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笔者认为姜某不会被判处极刑。
是否减轻处罚?这关键要取决于对姜某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和严重程度的医学鉴定,取决于当事法院如何采信。
先说结论,有很大可能性判处死刑!
具体来说,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目前,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承认和被害人王某是因为工作方面产生冲突,因怀恨在心而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比其他罪名而言,故意杀人罪量刑情节由重向轻逐步递减,如果经过相关的司法部门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其首先是要被判刑。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姜某某将因为冲动而承担法律责任。
女大学生男友3刀刺死高校老师最终判决结果是怎么样
这报道看完感觉写得好牵强,本来逻辑应该是是法官考虑了A+B+C的各种因素,做了D的判决.结果它在标题写上因为A她聪明所以有了D.这个判决,然后在正文描述A导致了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