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钓鱼溺水同伴该不该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他们都是未成年人,彼此之间不涉及保护义务。我国法律也未规定未成年人出现危险的情况下,其余未成年有救助的义务。但是在小孩溺水时,其余玩伴应该及时向附近居民呼救,或者采取报警等力所能及的方式来进行救助。如果其余玩伴存在了延误救助时机,对小孩溺水身亡存在一定的过错。
焦作一男子钓鱼时落水,钓鱼不成丢了命, 你怎么看
记得我这边也有一位50多岁的钓友,去水库钓鱼,因为打的是海杆,用的是板钩,在收竿的时候挂低了,他就脱掉衣服下水去取钩,这一下去,就再也没有上来,他旁边20多米远的一位钓友,见他下去这么久还没上来?就知道已经出事了,最后报了警,等到人捞上来以后,手上还挂着那付板钩。说实话,一副板钩才三块五毛钱,就为了三块五毛钱,最后把命都丢了,值得吗?钓鱼只是一种娱乐,要钓的开心,哪怕是空军也无所谓。最主要的还是安全,首先不在电线下作钓,不要轻易下水,不找有斜坡的地方做钓位,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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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钓鱼的人,应该大部分都会水性,喜欢鱼喜欢水,因钓鱼失去生命很惋惜,主要的是提高防范意识,抓住几点不要高估自己的能力,大过错往往是无法挽回,只能警告警告后人。
自己亲身经历过好几次弱水,命大,也很庆幸能活到现在,我是农村长大的孩子,小的时候就爱贪玩,钓鱼摸虾,捡田螺,在10岁左右,有一次和老表在鱼塘,碰到的是一锅子底的黄泥鱼塘,当时还不会游泳,滑下就爬不来了,喝了好多水老表才我我就起来。
还有一次也是和另外一个老表发生的事情,我中午在钓鱼,实在热不过了,就下河游泳,后面他来了也想游泳,我说就下来一起玩吧!我说不要怕水很浅我拉你,我拉着他一下就踩到深水区,我没事他就掐住我的脖子往下按,后面我理智的掰他的手逃了出来,他一上一下的在扑水,好心人还是多钓友在旁边捡来了一根烂木头,我推着木头把老表给救了。
长大成年后,也是大意,不了解自己身体状况,想一口游到河中间草滩,结果用气过度,人就像抽筋一样,软绵绵四肢无力动不了,我呼喊旁边冬游的爱好者,是他把我救了。
我很感恩,感恩出手相救的人。
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事,几乎每年都有钓鱼人的事故,钓鱼的时候大家万不能图一时之乐忽略了危险。黑坑也好野钓也好,除了保护环境也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每次都要重视行车安全、停车安全、陷车安全、落石、高压电击、火灾、落水、洪水、蛇虫叮咬、防止盗抢等等人身安全。钓了这么多年鱼也发生了很多危险,幸运的躲过了很多危险也就不一一表述了,相信大多数的钓友都有很强的安全意识!请大家记住:钓鱼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陆川县3名学生钓鱼时溺水,附近放牛人发现后下水施救,4人均溺亡, 你怎么看
下水救人是高技术高风险的行为,不是谁都可以随便下水救人,必须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才能胜任,请大家一定记住。如果你非下水救不可,牢记一点:千万别让溺水者的手抓住你身体的任何部位。
三人不可能同时掉下水的,估计是有一个掉下水然后两个下水施救溺水,放牛人发现后也是下水施救被溺水身亡,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专业人士不赞成在没有安全设施,施救技术的情况下下水救人,而且全国每年都有报道下水救人牺牲的例子,这也说明在没有施救设备,技术的条件下,能够成功救上溺水人员的概率有多低。
放牛人救人值得赞扬,但有勇无谋,不观察水深浅周边环境,不看自身能力,逞一时之勇,不顾自身安全去施救,不但救不了人,也搭上自己生命,一也不可取。当然在那个危急关头救人心切,容不得你冷静多想,那是情理之中。
“欺山莫欺水”,任何人在水面前都是弱小的,不要随便下水游泳。还有一句俗语:“浸死水手,打死棍头”,不要凭着自己会水,就随便下水游泳,意外随时可能发生。施救落水者,一定要冷静,首先要大声呼救,多叫几个人一起施救;然后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巧妙救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家长或亲人)一定要时刻教育、警醒自己的孩子严禁到水域游泳、玩水、钓鱼等危险的行为,特别是在星期天,节假日等时间,时刻注意孩子的去向,尽到监管的责任。防患于未然才是最安全、有效的方法。
一起出去钓鱼有人落水没有救上来有责任吗
1. 有责任
2. 因为作为一起出去钓鱼的人之一,我们应该对彼此的安全负责。
如果有人落水并且没有得到及时救助,我们作为团队的一员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3.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延伸思考如何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例如学习急救知识、携带救生设备、确保人员数量与水域安全比例合理等。
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团队成员的安全。
钓鱼不慎落水算意外吗
是意外。溺水身亡意外险不一定赔。具体是否理赔要参照保险条款规定,各个保险公司意外险的规定有所不同。如果保险合同中明文标出了此类溺水身亡事故属于意外事故的保障范畴,那么保险公司会赔付保险金;但如果保险条款中有针对溺水的免责条款,如被保险人在水库、未开发的河里游泳而导致的溺水身亡属于责任除外,那么此类溺水身亡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三人钓鱼,一人溺亡,另二人担责吗
看案情究竟是怎么样,如果另外两个人故意伤害导致溺亡的话,另两个人是要负责任的。那个人自己掉下去淹死的话,那是他自己淹死的,不关其他两个人事儿,所以其他两个人就不复杂。
朋友钓鱼溺水身亡同行人有责任吗
一般不需要。溺水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对于不会游泳的人应履行劝阻及救助的义务,由于未履行其相应的义务或履行的不完善,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或许有也或许没有,这要看同行人对溺水身亡者是否有过错,若有过错就要承担过错责任。比如知道其朋友不会游泳,却又带其去没有安全保障的水域去游泳或者是钓鱼,致使其朋友溺水身亡,这里的“同行者"与其朋友溺水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就应当承担相对应责任。若其朋友溺水身亡与真不存在因果关系,那就不存在所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