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医院副院长收受回扣1676万,辩护人说大环境因素,主观恶性不大!您怎么看呢
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当个医院院长不贪污个一亿几千万,对不起自己来走一遭,他说得没错,这是大环境,只是不小心给你查到了。他是违法,但如果你要查他,请查查他身边所有的人,因为这些钱都是分的,认真查,一个都走不掉。
告诉你吧,我有一个堂哥,因为同村但不同一个祖宗,所以他的年纪只比我爸小一点,当年他被保送去中山医科大学进修,出来工作后成了一个院长。我的姑姑们告诉我,他很清廉,根本没人查得出他有贪污的行为。不过,这些话,听了就好了,可能他们的手法隐蔽到根本查不出来,就好像今日一线有主持说过,现在无论哪个单位,某个级别以上全部枪毙可能会有错杀好人,但隔一个枪毙一个,就会有漏网之鱼。这话说得非常有道理。
好了,近来有人说,这个堂哥的儿子太厉害了,选择了英国的一家著名大学读完硕士回到香港,被一家银行招为员工,年薪900万。我可以很肯定地说,哪来那么多学霸,其实控制香港廉政电影的说法,出国读书可能就是一种洗钱行为,拿奖学金,奖学金就最有可能是贪污来的钱,到出来工作,900万年薪说不定当中也会有当年他老爸当院长时谋的利。
而我那个堂哥,清廉到听说自己都没买车,都是别人给他开的二手车,你会相信有这么清廉的人吗?
浙江一医院副院长收受回扣1676万,辩护人说大环境因素,主观恶性不大!您怎么看呢?
医生收回扣,可以说是公开的秘密,几乎在不少医院都会存在着,只是收取的程度与方式各异。
就在近期,关于医生收回扣的新闻屡屡曝光。比如海南万宁医生举报同事吃回扣,河南郑州附大有妻子举报医生老公吃回扣,苏大附院博士举报导师安装心脏支架收回扣,一个支架一万元,不管符不符合病情都安装。
在我的印象当中,有些医生肯定会收回扣,明明一个小感冒,往往也会开出几百块钱的药,从药品的外包装,怎么看都感觉是有回扣的。但我也遇到过一些有良知的医生,他们应该还是有一定操守,比如给我女儿看病的医生,开药往往非常廉价,而且效果非常好。
从一些事件的曝光来看,一些医院医生的回扣,似乎已经形成了一个链条,是药商与医院、医生等形成的一个链条。大家都在这个链条上赚钱。
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局面,有几点值得反思:一是医生的价值是否得到了体现?按照现有的工资收入体系,有本事有能力的医生,是不是能够拿到他们该拿的收入?从医生的学习、工作强度来考虑,如果没有一定的高工资,恐怕难以让他们安心。
二是如何从源头上预防回扣的发生?而不能只是在事后进行惩处,这样代价太大,而且没有多少效果。因为大家都会形成气候,谁也摆脱不了。这需要在制度层面加以改进,让医院、医生无法拿到药品回扣。比如更加提高医院收入、药品定价、药品采购的透明度,或者是取消公立医院创收的机制。
三是加大对药品回扣行为的惩处力度,以受贿入罪,实行零容忍。
确实是大环境所致,但这不是自我开脱的理由。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要怀着侥幸心理去干一些昧着良心的事。这样下去迟早会把一个端端正正的人变成一个恬不知耻的动物。
大环境,我们中国迟早也会不断整治,奉劝那些贪得无厌的动物,中国人民的生活会越来越好,不要放着美好生活不要,偏要多吃多占,纸醉金迷,奢侈浪费,极度消费把人变成鬼,那你就成为新时代的垃圾,迟早会被处理。
记住,走正道,堂堂正正做人,做一个阳光的人。
非常尽职的一位辩护人,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的状况下,依然坚持为减刑而努力,把大环境都搬出来了,副院长没选错人。只不过,该受处罚的,始终逃不过。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消息。2007年4月到2013年2月,孙某在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担任急诊科(兼综合病区)主任、药事委员会成员等职务时,在新药引进、药品使用等方面为海南某公司谋取利益,还冒用他人名义帮该公司向医院推荐引进11中药品。先后96次通过各种形式收受该公司药品回扣共计约1050万元。
另外,在2009年11月到2018年7月期间,孙某除以上职务外又担任医院副院长。他采用与上例类似的方式为医药代表王某谋取利益,先后百余次收受王某药品回扣共计约626万元。
案发后,孙某家属退还赃款。其辩护人表示,本案是药品回扣引起,存在大环境的因素,孙某的主观恶性不大。最终,孙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罚金200万元。
对于这个案例,谈几点看法:
1、孙某的这些做法其实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即便是不了解医药行业的人,也知道点药品回扣是怎么回事。因为药品的暴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此,可能孙某做这些事时也并非是偷偷摸摸,他也并不一定担心被别人知道,唯一担心的是什么时候被查到。
2、从2007年到2018年11年的时间里,孙某总计收受回扣1676万元,平均每年收150多万元。每年仅靠收回扣就可以使他一家人过上富足的生活,怪不得在医院里担任个可以管事的职务那么难,收获颇丰,岂能轻易得到。
3、仅药品回扣一项,便可以找到老百姓看不起病的原因。并不是药品本身有多贵,而是经过这些中间人后,价钱被翻了几十倍、几百倍、甚至几千倍。原本10块钱的药,经过层层回扣、取利,到了患者手里便成了几百、几千、几万的药。可见,孙某所收取的这1600多万回扣,并不是药品厂商和医药代表给的,而是最终由患者来出。患者的医药费里,出了太多本不该出的钱,导致了医疗费的天价。
4、孙某收受药品回扣的金额为1600多万,而在受贿罪规定里,金额超出300万元便属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如果依据他受贿的数额,其实12年的刑期并不重。因为他主动认罪,并且退还了受贿款项,所以,对其减轻了处罚。
5、孙某犯错误可能与大环境有关,但其辩护人不能把这个当做为孙某减轻处罚的借口。如果孙某本身是正直的,什么样的环境都不会对其产生影响。所以,还是他自身的原因。
通过这个案例,不得不承认,医药品回扣给患者增加了不小的经济负担,希望如孙某这样的受贿者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以为老百姓减轻看病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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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这样讲,虽然看上去是在强词夺理,把当事人吃回扣的锅甩给大环境,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他所讲的恰如其分,是我们必须要面对的事实。
近期以来,已经连续发生多起医生吃回扣事件,先是海南万宁医生举报同事吃回扣,接着河南郑州附大有妻子举报医生老公吃回扣,最后是苏大附院博士举报导师安装心脏支架收回扣,一个支架一万元,而且不管符不符合病情都安装,加上浙江这个副院长,已经是近期内四起医生收回扣事件了。
海南、江苏、河南、浙江,四地省份,有普通医生、有主任专家、有学科带头人、还有副院长,从地域上可以说分布各地区,从岗位上分布医院的各个层级,这个辩护人所讲的大环境因素,不是空穴来风,而是事实存在。
当一个环境出现问题时,就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形成一种反向的酱缸文化,最终的结局就是,有底线有操守的人,会得不到足够的支持和尊敬,甚至是排挤和冷漠,而那些搞歪门邪道的,可能如鱼得水,会混的风声水起,当这种环境形成之后,你想保持初心是非常困难的。这才是对整个行业最大的伤害和干扰。
医生吃回扣收红包,早已是备受诟病的行业弊病,为什么现在医患矛盾越来越突出,根本的原因即在此,人们在交付医药费用的同时,还要奉行一套另外的规则,所以患者的这个怨气就会不断形成,一旦有了问题,自然就会拿来当突破口。所谓的医患,说白了还是自己搬起的石头。
中国很多医院医生都一个样,合法的杀人,有多少人知道现在的医院和医生的做法,钱钱钱不一定是命,把你的钱用完了,你的命也没有了,这是一般的老百姓是不知道的,吃了多少国家的医保,百亿,千亿,万亿,自从有医保到现在中国用去了多少医保的钱,这应该国家才知道,
不得不说,这位辩护人讲的话也不是全无道理,大环境因素的确存在,但要说收回扣一千多万的副院长主观恶意不大,那就是无稽之谈了。
是什么让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悄悄地被换成了吸血敲髓的“白骨精”?
是什么让医患矛盾逐步升级,甚至愈演愈烈?
是什么让国家在医疗保障上投入了大笔资金,可是我们仍有看不起病的困惑?
正是这一个个丢掉了医德良知,只知道唯利是图的“主观恶意不大”。
无论是网络还是身边,医生吃回扣,已经成为了一个半公开的秘密。之前有不惜通过举报自己来揭露医院吃回扣的医生,还有不惜赌上前途亦然举报自己导师吃回扣的博士生,还有大义灭亲举报自己丈夫吃回扣的女士……
目力所及之处,也存在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吃回扣、乱开药等等医疗乱象。某些医院已经不再是救死扶伤的场所,反而变成了唯利是图的商场,而病人们别无选择,只能默默忍受。
有人提出应该给医生高工资,来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个人对此持保留意见,客观地讲好医生值得高工资,高福利待遇,毕竟医生的工作也不好做,尽职尽责的医生付出的确不小。不过,在提高医生收入的同时,也应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因为人们的贪欲是无止境的,如果仅仅是高薪,很难满足他们的欲望。毕竟,现在有些医生的灰色收入是惊人的,可是他们仍未收手。
也就是说,支持提高医护人员的工资收入,但也应该加强医德医风的监管,只有两手一起抓,才能达到良性循环的目的。
对于当下这些吃回扣的医生,该严惩就严惩,法律面前就要根据事实说话。不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如果不从制度上入手,大环境因素还会成为某些人的借口。
杭州一医院副院长受贿1600余万,收受医药公司回扣, 你怎么看
本人在医院,不敢说,感觉回扣这个事,太普遍了,正常的跟呼吸一样,从乡镇卫生院开始到三甲,没干净的,咋么查,医院有药事委员会,几个亿的药要进医院,不是在政府平台上采购,交给药事委员会去评审,质量怎么保证,就拿辅助用药来说,安徽做的很好,尽然有药企起诉安徽省卫计委,能不能做到全程监管啊,采购能不能卫生部统一采购啊,我们科室每天在走廊里偷偷摸摸的医药代表,据说医药代表在中国有300万,这些人怎么办,医生受贿咋么判刑啊!都没有个尺子,建议人大常委会立法部门制定一部医疗卫生的专用法律,同时鼓励吹哨人制度,鼓励并保护举报人,一个医生一种药一年开100万的,全院总共开300万,能没问题吗?
县镇医院会挂着省市医院专家,座堂后广告,名义是下乡,实际是挂着专家的招牌,吸引众多病人前来就诊,比如开刀还要明收红包,看病难挤挂号予约,实际这些专家下乡捞钱去了,医院为什么名科名专家定日座堂,过了此店,就没此村了
老百姓进医院看个感冒,都要花几百元,还不见得治得好,看个牙痛要花上几千都说不定。医院的招牌是《人民医院》本来就是人民的,国家的,却成了他们捞钱的平台,为什么每年有那么多人闹医,老百姓成了〞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你闹了医,又说你是黑恶势力。所以,很多的病患都选择默认。为了看好个病,有钱的,就钱开路给医生塞红包,在医院有亲戚的就找亲戚,有熟人的就找熟人,有朋友关系的就找关系。那些既没钱,医院也没亲戚朋友,没关系可找的老实人,就只能听天由命,有病拖拖挨挨,或者到药店自已买点药吃吃。把医院说成是黑暗的地方还真的不过份,其实在医院呆的人,他们自已都清楚,现在的医院是不是救死护伤,为人民服务为一?
医生举报自己和同事收回扣,院长称举报者精神病,不能信,你选择相信谁
问题的重点不是在选择相信谁!!!
而是这个问题的本质里究竟是什么问题?
为什么问题出来后不是去更好的正视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而是第一是要去解决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呢?!!!!!
我说说我的看法吧,也许不对,大家可以一起探讨:
1、这个医生举报的其实不是自己,而是凭着自己的良心举报这整个行业的不正当风气!
2、医生与病人一样实际上也是现行体制的弱势群体,无力改变只能遵从,不然为何这个医生要举报呢?!——因为这种利益也不是医生想要的!
3、在说说就目前中国的医患体制下,医生和护士是没有被尊重和理解的,超高工作强度下,并没有高薪支持。难道他们就只是为了“奉献”吗?他们也是需要生存的!如果医生能光明正大的拿到足够的工资,谁还会愿意搞这些灰色收入!
4、虽然确实存在,但是不能抹黑这个高信任度的职业,这些职业支持这社会很大的安全关系
这个医生是个“狼人”,自己都举报,也算是为了大义灭自己!良心最终战胜了对金钱的欲望,我们现在社会最缺的就是这种“良心”!!!
【狠起来,连自己都举报】非得让我选,那我肯定相信举报者。即使如院长所说,举报者是精神病,但放出来的回扣清单和回扣明细总不是精神病吧!请不是精神病的院长给个合理的解释先。
对于举报者,本来是毁誉参半的。毁的人认为这纯粹是分赃不均导致的愤而举报,要不这医生明明自己每个月也可以拿到1000回扣。赞的人认为这医生是出淤泥而不染,以一己之力揭开药品回扣乱像。我认为我们不管他的动机如何,本着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目的,只要揭开黑幕,让周边的老百姓以后药价降低一些即可。
对于院长,已经被停职了吧 其实在这么多实锤面前,负隅顽抗还有什么用,能跟白纸黑字抵赖么。说别人神经病,不如想想自己怎么了事吧。院长自己肯定没少拿回扣,再加上需要承担领导责任,这院长怕是没得当了。
其实对老百姓,最关心的是药价啥时候能见降下来,不要让这么多蛀虫在里面推高药价。看起来离着完善的医疗环境还差得远呢。
老实说,我看他那个医院,就一般的乡镇卫生院,我不知道这个乡镇医院有多大,什么级别,平时病人多不多,按常规来说,他要是能月入1万多么,县级的应该就是5万,市级的就是10多万,省级的至少月入50万,国家级的怕要月入100多万,一年一千多万,我不相信!国宝级的不要几年就上福布斯了。我家人因病就医,住院也好,手术也好,我的红包从没送出去过,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地区问题,我们这地方的,很少听过谁去看病送过!
俗话说得好,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以药养医更是摆在明面上的潜规则,这个选择相信谁,每个人都有自己心里的一杆秤。
早在1950年,以药养医就开始起源了。以药品的高利润来拉动医院的经济效益,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至今以有60几年,这不是一两天形成的风气。
药品供应商向医院提供返利,这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才会出现很多过度用药,滥用药的现象,也是大家看病难的根本问题所在。
不过院长称举报者有精神病的话在我看来是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因为他说的这话根本没有人会相信。
即时这举报者真的有精神病,但是收回扣这件事情是否认不了也无法否认的,就像我一开始说的那句话一样,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杆秤,能称出什么是好是坏!
我选择相信举报者。一个有着正常职业的医生,选择用自杀式举报方式,把自己和所在单位的人给举报啦,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啊,尤其他自己本身也是吃回扣的参与者,我认为他不但不是精神病,相反还出奇的清醒和冷静,因为他清楚这么做的后果。
如果真如院长所言是精神病的话,那么也得是重度患者,是缺乏正常思维意识的偏执狂,要真那样的话,难道还能让他正常上班吗?何况是治病救人的医生,医院再缺人手,也想也不会让一个精神病医生上班吧。
显然,有人说了谎。自己医院的医生举报自己医院吃回扣,这在全国可能都是头次出现,对于院长而言,是一种巨大的负面影响,一旦举报属实,那么整个医院无疑将遭遇很大的质疑,不但咂了医院的牌子,更重要的是咂了这个院长的饭碗,作为一院之长,出了这种丑事,无论如何是逃不掉责任的。
另外,我感觉这个院长也不是清白之人,虽然没有举报他,但他的屁股应该也不怎么干净,他害怕事情闹大无法收场,然后把自己也给牵扯出来。从举报情况来看,这个医院吃回扣现象应该是常态化,一旦掀开盖子可能牵涉很多的人。
如果说医生收回扣是指近日被多方媒体报道的海南医生自报吃回扣的事件,我宁愿相信举报者。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件的发展:近日,万宁市和乐中心卫生院的医生华生(化名)向海南特区报反映,包括他自己在内,该院很多医生存在收受药商回扣的情况,卫生院管理层却对这种情况视而不见,甚至有可能也参与其中。华生提供的一张2018年7月他收受187元回扣的清单中,清单详细列出了每一款药物名称及对应三列分别代表一盒药物所能拿的回扣金额、开药数量、最终回扣额的数字。在华生的举报信中称,“据知,门诊部一些医生的业务量大,如一个月看病开出10万元的药物量,即可获得15000元的药品回扣金额,即按药物的10%-15%回扣分配给医生。”举报信及药品“清单”如下: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其社会影响不断发酵。万宁市卫健委21日晚发布消息称,将进一步加强该专项调查组力量进行深入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为了便于开展调查,决定对和乐中心卫生院院长唐某某、药房负责人李某某作出停职审查处理。
药品加成史
发改委在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规定: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在加价率基础上的加成收入为药品加成。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声明公立医院改革将取消药品加成。
其实药品回扣问题并非只是医生这么简单。医生拿回扣只是整个药品销售回扣链中的一小部分。一个药品从药厂到患者手中,涉及的链条很长:药厂、医药经销商、医药代表、物价局、卫生局、药监局、招标办、医院销售、患者。但不可否认,一线医生是这个链条中不可缺失,也是直接面对患者的一条。在很多人看来,医药回扣全是黑心医生造成的,只要杀一儆百,高药价中的回扣问题就可以解决。但实际上高药价、高回扣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其症结不在于个体,而是群体制度性的问题。医生要想拒绝回扣,只能离开这个体系。仅对医院和医生做道德评价并无意义。也正是因为回扣的存在,医患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频频出现医生被患者家属打伤甚至打死的事件。但实际上中国医生很辛苦,阳光收入很低,劳动强度大,很是不容易。继续靠回扣生活,中国医生将永远得不到患者发自内心的尊重。
谢邀!
选择相信举报者,医生收回扣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实,院长说举报者是精神病,不过是不想家丑外扬托言而已。就算举报者有精神方面问题,但他说的话不是一点可信度没有。
到底真相是什么?
①有关机构鉴定一下举报者是否精神失常。
②查一下院长经济收支情况,也会真相大白。
再说句题外话,医院中工作人员不是谁都可以收回扣的,也不是谁想收谁就能收到的。要身在那关键的岗位上才会有机会收回扣。这重要肥缺岗位谁才能有机去任职呢?当然是和院长走得近的人,院长顺眼有背景人。还有更重要的是和院长千丝万缕在经济上有联系的人,才能得到这肥缺的岗位。
这样说大家都明白了吧。
当然,医生收药商回收除外。只要是执业医生有为病人看病机会,就有机会收回扣。不过还要有关岗位人员配合统计药品数,才能完成整个操作。
我认为举报者一定有苦衷,在无可奈何才出此下策,不借牺牲自已而牵动院长。
领导让我采购东西回扣怎么处理
关于这个问题,作为一名良好的员工,你应该拒绝领导要求您采购东西回扣的要求。这是不道德的行为,也违反了公司的道德规范。如果您不同意这个请求,您可以向您的上级或公司内部的监管机构报告此事件。如果您担心可能会受到报复,请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机构。无论如何,不要违背自己的道德信仰和公司的价值观。
员工厂里I工伤赔偿后,厂长要钱回扣
这是不合理的,作为员工在工厂里受伤得到的赔偿厂长还是回扣钱,这是从来都没有听说的事情。
竞然还有这样的厂长,自己不给补偿要回扣,如果证据确凿就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他。这样的工厂也不能继续帮他赚钱,也一定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员工在工厂,受伤后的工伤赔偿,厂长要钱吃回扣,了,这个非常不合理也不和法,工伤赔偿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应该赔给工伤人的,你可以找厂子说说情让他放弃这个想法,也可以找朋友帮忙看看厂长能否给一个面子,实在不行还是要这样你可以去劳动仲裁监察大队告他,
厂长不该找员工要钱的,因为你是工伤,工伤赔偿和医疗费用都是工伤保险应承担的费用的。建议你与老板核算一下,是不是所有工伤有关应赔偿项目是不是全部支付完毕,然后再协商结算,就是不能在工伤赔偿中扣回医疗费用,医疗费用也属于报销的范围。
员z在厂里出现公伤获得赔偿后,厂长要钱从中回扣,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是一种严重的违纪行为,理应受到惩罚。员Z在厂里出现的公伤所得到的赔偿钱,这是严格按着国家和企业的公伤待遇标准法而严格规定的,如果丆长从中回扣是要被严肃处理的,
员工厂里工伤赔偿后,厂长要钱回扣,这个是不允许的啊,别人在公司受伤,拿的补偿是正常法律规定的,不是你做厂长给的钱。这个不存在回扣的人,要是觉得你们之间有交易,就是哪你工伤的事多要了赔偿,还是你们两个人商量的,那就另一回事,正常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