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女子带6月娃跳楼,疑是七夕节没收到老公礼物和红包”,你怎么看
题主的一个“疑”字,到底是真是假,如果是真,那现如今的各种“跳”,令人寒心的同时也不足怪,就因为没收到七夕礼物带活生生的婴儿自杀,这是个人私事,也是反应出物欲横流的今天,人的内心是多么的脆弱。
真的有必要这样吗,一个本来就是生活的“怪”节日,虚头瓜脑的挂了个“情”的名号,竟能让一个人去选择去死。再说了谁都可以选择去死,可为什么要带走一个6个月的孩子,一个无辜的生命,说什么自我解脱,不希望孩子存活于世再受遭罪,这完全就是一个浆糊的脑袋里突然冒出来的东西,毫无人性,我说这些话不是招人骂,就从我也曾想过很多次自杀,但都是想着自己一个人一了百了不要留给活着的人痛苦,这女的难道说故意惩罚,因为自己的老公没有在七夕节送礼物和红包的罪孽吗?
其实,不然,一个本质上反映出来,从前的人饿的不知道怎样才能活下去,而如今物质丰盛的社会,人的内心是多么的空虚无助,一个人活着,根本就找不到一种能支撑自己活下的理由,外表的满足反而掩饰了现如今很多人都存在的精神问题,一个小事儿,芝麻大个心结,就是SSS,好像死了什么都与我无关,不怕死害怕活着。
别说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没在别人的处境,你又能怎样体会人家的感受,一个人选择去死的时候, 会不会考虑值不值得,有的不会,就脑子一热,断了一根筋,然后就悲剧发生了,是中国人口太多了,还是我们的“畸形教育”是刻出来一个个模子,作为局外人,见怪不怪,好好活着,比什么都划得来。
让7名精神病患干活致1人跳楼骨折,陕西一医院副院长被撤职,你怎么看
首先这样的副院长被撤职,为该医院的患者们感到庆幸
事发原因是因为刘某等7名患者被甘露医院一名副院长安排干活时,刘某不想干活了就从2楼楼顶平台跳下,导致全身多处骨折,在事情发生后该名副院长为了省钱并不是第一时间找车辆送往医院而是雇三轮车将人送到了友谊西路上一家医院治疗。
目前的处理结果:
雁塔区卫计局成立事件工作组进驻西安雁塔甘露医院,立即展开事件的后续调查和处置工作,全力做好伤者的救治和家属的安抚工作。从即日起,西安雁塔甘露医院全面停业整顿,除目前收治的住院患者继续正常治疗和康复之外,不再接收新的患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现住院患者的人身安全;另外,卫计局已经约谈该院法定代表人,责令医院撤销副院长孟某的职务,其他相关医务人员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
身为副院长却不能保护好病人的基本权利,反而将其作为免费劳动力并且在事发后为了省钱雇三轮车送往医院治疗的做法,我想不用多说就已经说明了一个问题:在这名副院长的眼里,精神病人根本毫无人权可言吧!
其他医院有没有类似的情况,如何保证精神病人的基本权利?
若不是这个案件,包括我在内的绝大多数人可能根本不会关注到精神病人在医院究竟遭受了怎样对待的这个社会问题。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处理精神病人的问题大多都是交由精神病院处理,然后便不了了之,可能很多人都不会去看下自己的亲朋好友,于是也就容易造成精神病人权利容易被忽视的客观事实。
倘若这名刘某的家人能够经常过去查看并询问近况,我想这家医院也不断不敢如此,虽然这家医院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但是我很好奇,其他医院存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如何保证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
这个问题才是当下最值的深思的地方!你有什么好的建议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