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学生遭恶犬扑咬致重伤,狗主人带狗逃逸,对此你怎么看
爱狗人士呢?出来说话!你们不是有V信群吗!可以一呼百应的去高速公路上拦车,可以群结队的去玉林救狗!可以呼朋唤友的硬逼人给狗下跪!这时候怎么不见你们的爱心了。噢!!身心全给狗了吗?
你好!飞火流星为你解答。
又是一个令人唏嘘的事件!事件发生在3月11日下午,河南汝州朝阳路小学附近两名学生遭恶犬扑咬。现场视频显示,一名男童被一犬只扑倒在绿化带里,并遭到撕咬,男童不断呼救,两名男子到场将狗控制后未对受伤男童采取任何救助措施逃离现场。事件导致一名8岁男童受重伤,汝州警方已介入调查。
恶狗伤人,狗主人控制住狗即带狗逃离,而无视伤着,不予救助。起码的良心和道德都不要了,真是可恶至极,无耻至极,下作至极,严重挑战普通民众的道德底线。对此,相关部门必须严查细究,找出肇事者,依法依规秉公处理,给公众一个交代,给受害者一个说法,也给狗主人一记响亮的耳光,让他们从此长点记性。
男童被狗咬成重伤属于侵权行为,狗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分别做出了相应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爆出的新闻来看,男童已经被恶犬撕咬成了重伤。因此,狗主人可能已经涉嫌过失伤害罪或者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时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说明的是,狗可以没有人性。因为狗并不是人。但狗的主人既然是人,就不能没有人性。一旦丧失了人性,除了令人不齿,也必须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养狗人不仅自私,而且没有人性!必须从根源上除狗患!车撞人逃逸都要判刑,为什么狗咬人狗主人逃跑就不追究刑事责任? 狗咬人狗主人必须负责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是维护老百姓生命安全的单位,因此公安机关必须负责除狗患!
车主去修车,竟被恶犬咬,你怎么看
车主去修车 竟被恶犬咬,城市里必须禁止养狗。
支持严惩养狗者 ,罚到其不敢养。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中国还有那么多吃不饱饭的,怎能任养狗者祸国殃民。写的好,说出了当前的养狗社会风气,是为害乡邻。
我们还有众多的贫困人口及需国家照顾,没有资金去养狗,该项资金应从爱狗和养狗的人收入中提取,建议每名爱狗人士,每年交三万,不交者,直接杀狗,爱狗人士,不交拘留。
城市禁止养犬符合当前国情,绝大部分爱犬人士作不到文明养犬,只是把犬当玩物而已。狗泛滥成灾后果是爱狗人士能承担吗?
源头上就应该禁止养犬。发生了那么多狗咬人,狗扑撞倒人,其实根源在于恶狗凶残本性。早就应该出台禁狗令了。
如何评价恶犬连咬5人,漯河两幼童被咬伤,鲜血直流
以我的经验来分析,这起事件不会成为关注的焦点,因为他们爱狗人已经把目光转移到,金毛咬死贵宾狗,贵宾狗主人打死金毛的事件上去了。
人被咬,已经不是新闻了
麻木的我们,已经被N次的狗咬人新闻所刺激,因为次数多了,处理得轻如鸿毛。大家就淡然了,激动有用吗,你告狗主人有用吗。南京发生两起狗咬人事件;湖北荆州不满1岁的小孙女被恶狗咬伤;深圳狗咬人;东莞狗咬人等事件频发。而在事件的处理中,最让我们不满意的就是狗主人的态度,有漠视的,有置之不理的,有跑掉的。而狗主人应该负的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却没有人追究。在湖北省荆州市,2017年中心城区被狗咬伤达4615例;2018年增长到5146例。
狗患猛于虎也
针对养狗引发的矛盾,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些管理制度,也组织了一些检查行动。但是因为对违反规定的养犬者缺乏必要的法律制裁依据和养犬者采取打游击的战术,在广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仍能看到溜狗不拴绳、不戴嘴罩的现象。在我们与之理论的时候,养犬者反而态度蛮横,“我家的狗不咬人”成为他们的标配;在公安机关收缴犬只时,胡搅蛮缠,不惜抗法,殴打执法人员。
民怨不可违
我不建议提倡文明养狗、安全养狗的提法,要学习西方先进国家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程序。对于养犬者的违法行为,就要按照法律条文一条条地执行。养犬者必须办犬证,出门不拴绳、不戴嘴罩,犬只没收;狗咬人者,犬只一律没收做无害化处理;狗咬伤人,按照伤害程度依法对养犬者实施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直至判实刑;对养犬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不交赔偿金者,列入老赖,什么坐火车、坐飞机的,在家老实呆着吧。在法律层面上,有良知的律师要对被狗咬伤者进行帮助,对养犬人的责任追究到底,坚决不接受任何层次和人的劝说,坚决不接受所谓的调解,你敢养狗,就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就是罚你个倾家荡产,都是自找的。
漯河两幼童被咬伤,鲜血直流,再次说明应该呼吁禁犬令。
禁犬令应该包含两部分内容,对于流浪犬要及时捕杀,对于宠物狗要进行禁养。其中捕杀流浪狗是治标,禁养宠物犬是治本。
6月26日晚,又是一起恶犬咬伤人事件:漯河两幼童连续被咬伤,伤痕累累,当场流血不止。
禁狗令是保护孩子的守护神。养狗人总是强调养狗给自己带来多少乐趣,但是这些乐趣都是建立在对他人的伤害之上的。全社会应该从源头上抵制饲养宠物狗。
现在治理狗患的最大误区就是被文明养犬的谎言所欺骗。实际上文明养狗是不实的,遛狗本来就是因为养狗人害怕狗在自己家拉屎,所以带出去拉屎,本身就是自私的,是不文明的。文明养狗这个叫法是虚伪的。相信文明养犬这个谎言,就会导致狗患永远得不到解决,不断会有无辜的孩子被咬,文明养犬的谎言继续,孩子们被咬的悲剧也在继续。
坚决呼吁禁狗令!坚决捕杀流浪犬!坚决禁止饲养宠物狗!
如果没栓绳宠物恶犬咬了跳广场舞扰民的大妈,大家会怎么看
跳广场舞扰民,只是民事纠纷!
恶犬还不栓绳,咬人已经构成人身伤害了!宠物主人要负全部责任!
温馨提示!
文明养犬,宠物作为伴侣动物,正确的饲养只会让我们的生活更愉快!!
如何评价唐山一男童小区玩耍遭未拴绳恶犬扑倒咬伤,肩膀两个深牙印
唐山一男童小区玩耍遭未拴绳恶犬扑倒咬伤,肩膀两个深牙印,我认为小区里不能养宠物狗。
应该取缔宠物店!应该取缔宠物狗利益链!宠物行业是黑色利益链!
很多狗会从背后舔女生的腿,很肮脏,狗这种动物,猥琐卑劣。狗会传染狂犬病,还会把女生咬毁容,危害太大了。
养狗在本质上是不合理的,因此也不能让养狗形式上合法化。社会的进步趋势是未来把养狗定义为类似吸毒这样的非法行为。宠物狗的地位类似毒品,不属于合法私人财产!
所谓文明养狗,其实就是最大的谎言。如果把人生的主要时间都用来做各种文明养犬的事情,就等于这个狗主人是不劳而获的废人,是社会的寄生虫。文明养犬是虚伪的谎言!禁狗令才是真话!
养狗害人害己,应该有禁狗令!源头上就要彻底禁养宠物狗!
小孩被三只恶犬咬伤不幸身亡,狗的主人需要坐牢吗
我希望看到的是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画面,而不想看到小孩被狗咬伤、咬死→打死狗→狗主人被牵连受牢狱之苦这种悲惨场面,因为我心地纯良!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在他(她)未成年之际,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被狗咬,做家长的尽到监护职责没有?
其次,狗主人明知狗是长口的,为什么不看管好自家狗?给自已惹这么大的麻烦,闯这么大的祸?
……
悲剧已发生,让当地部门,当事人自已去解决吧,任何网民无权定论!
……
希望所有父母尽到一个孩子监护人的职责,不该做的事(比如无故伤害动物或其它),确保孩子安全……
所有养狗人文明养狗,看好自家狗,不要给自已闯下不可弥补的大祸。
吸取教训,让悲剧不再发生!
谢邀!
当然要坐牢,而且刑期不可太短,否则纵容恶狗伤人,就不会仅仅是过失伤害人命了,细思极恐。
鉴于我国狂犬病一直没有根除,恶狗伤人事件屡屡发生,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全国统一的,关于养狗的法规或条例,以彻底消灭狂犬病,消除恶狗伤人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