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你帮了一次又一次的人,还需要你帮助,而且对方不知道感恩,怎么办
就是刚开始说借钱,数额不太大,但也不是小钱。就给了。然后就有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这还不算完,不仅不说还,还继续开口借,我也是醉了😆🍻,怎么办?给他介绍了适合的工作,做销售,没本金,有朋友在大城市做代理,想着我做担保,先给他赊点货,先卖,等卖出去了再收货款。谁曾想人家把货款和盈利全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硬生生把自己的财路给断了,还把我的面子彻底卖了。无奈只好替他垫付了货款,长这么大还没做过这么失信与人的事,只怪自己遇人不淑。以后可要擦亮双眼,别干这样的蠢事了。从第一次借钱一直到现在的货款,一分也没给过,避而不见,提都不提。这几天困难了,还想开口,我是真的真的不会再借给他了。但又怕自己下不了决心,以此为据,警示自己。
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屡见不鲜的,常言说“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在我们的一生中,能有三五知心朋友足矣,能让我一而再再而三的伸出援手,一定是看到对方的闪光点。
对朋友的帮助,也是一种投资,一种友情的投资,也许天有不测风云之时,曾经受助的朋友也能鼎力相助度过难关,说一句:“兄弟,放心有我在”;在你需要精神安慰时,能无时无刻的守护在你的身边;如果只是在经济上的困难,在解除危机后,我们要做的就是提升他的个人能力。
还有一种朋友就是酒肉朋友,把酒言欢,对酒当歌,在酒桌上称兄道弟,比比皆是,也许你是真心话语一片赤诚,他一觉醒来,是否还知道你是何许人也;他能一次次开口找你求助,而你又一次次慷慨解囊,他已经习惯于向别人一味的去索取,而你需要他帮忙时,他却左右闪躲,避而不见,这就所谓的酒肉朋友,请敬而远之。
以上只是个人观点,请提宝贵意见!
这样做的后果只能是关系越来越远,躲之不及,可以适当的拒绝再拒绝,让他知道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大的能力和精力浪费在一个根本没有必要的人身上。社会里人脉就是在有需要的时候互相帮助,互相感激,没有免费的好,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像我对待儿子一样从我这里获取一切不需要回报。
置之不理。最好不要见面,断绝来往。因为这种人太可怕,说不定哪天你没用处了,就反过来咬你一大口。
他没把你当一回事儿,有什么事,一找你便应,从不拒绝。你替人考虑了,谁又想过你的感受?
要知道,有的人,习惯了得到,便忘记了感恩。习惯了你的大度,便忘记了收敛,犹如张开大嘴的吸血鬼,不见血不收口。这种人还有什么不能拒绝的,善心没错,但得分对象。
善良要有度,而不是一味盲目的付出,尤其是对待那些不知感恩的人。17年比较火的江歌案,就是赤裸裸的打脸那些不知感恩,还恬不知耻的人。也许这个社会也需要这样的人来平衡一下吧,不然为什么总是有人过度消费别人的善良呢?老人碰瓷,不给老人让座就被打被骂,到底是因为什么导致这样的事情缕缕发生,而无所收敛呢?帮助别人是自己的一种涵养,不帮助也无可厚非,不要道德绑架任何一个人。别人没有责任为你提供无偿服务。
虽然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但不能成为别人利用的手段,如果有人把你的好当成是一中理所当然的话,那也自然就失去了帮助人的意义。
每个人都是带着善良的本性来到这个世界,但如果一味的去做廉价的老好人,那我们就不能称之为善良,因为这种“善良”没有任何的价值。
如果在生活中不幸遇到了这样的朋友,建议敬而远之,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因为你并不欠他的。
帮人帮到底,想做好人好事,不要让对方知道,不用感恩,他们是弱者,他要比你强就不用帮了,想做善事就要当无名英雄,如果你想求他报答,就不要做,他千谢万谢有啥用,他无能为力回报你,感恩就是让他们记住你是个好人,永远祝福你平安就是了,这就是好人的福报。
我国首次对碰瓷作出明确界定,如何看待碰瓷群体?怎样量刑更合理有效
八十年代以没有碰瓷这个概念!这是一切向钱看以后的新兴事物,也可以说是道德滑坡的必然产物。有句话叫覆水难收,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要下狠手,叫乱世用重典吗!至于收心搞高素质行为规范是一点点的来是慢功,下狠手与慢功双管齐下才能事半功倍!
“碰瓷”犯罪特征就是以虚构事实并使用软暴力进行威逼、恐吓敲诈勒索他人的财物。从表面来看,它表现的是敲诈勒索的行为,但其实施犯罪采用的主要手段是“软暴力”,而“软暴力”虽然不会产生暴力行为所致后果的表面严重性,但对受害人的精神却有更大的伤害,实际上其部分犯罪特征也符合抢劫的犯罪特征。因此,本人认为,对“碰瓷”违法犯罪的量刑应当介于敲诈勒索与抢劫之间。
我国首次对碰瓷群体做出明确界定,《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20】12号)》规定碰瓷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该《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案件的定性和处罚,统一了司法标准,有利于公检法机关衔接配合,规范案件办理。
碰瓷群体的出现,给整个社会带来了许多不安因素,甚至每一次碰瓷,碰瓷人自身都伴随着巨大的危险,尽管如此,为何碰瓷现象还会发生?
首先,最直观的,碰瓷可以带来利益。2020年1月至7月期间,重庆一出租车司机碰瓷15次诈骗1.8万,平均每次碰瓷可获利1000多,后来经调查,其同事也用同样的方式碰瓷诈骗,都是“收获”满满。那么他们为什么都愿意这样做呢?不难发现,他们操作熟练,每次碰瓷几乎没什么损失,都是对方全责,也就是说,他们碰瓷的成本很低,对于其跑出租来说,碰瓷只需要一点时间,以及汽车被剐蹭为代价,甚至把握到位时车都不会有什么破坏,轻而易举就可以得到对方的“赔偿”。
碰瓷这个群体的做法无疑是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
①危害公共安全。无论是行人还是司机碰瓷别人,把握不好就会造成重大事故,影响交通,危害他人生命,甚至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②影响大众对事实的判断。老人摔倒扶不扶的问题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扶老人本是十分正能量弘扬传统美德的事情,大家再遇到此类事件却犹豫不决或者置之不理,无论是对真正需要帮助的老人还是乐意助人的人来说都是令人寒心的。
③影响公平性。骗子得到了赔偿,而正常行驶的人或车确付出了财物,甚至耽误了自己的时间,这时很容易造成受骗人内心的不满,甚至导致恶性循环,也使社会更加难以维持公平。
所以说,对待“碰瓷”这类群体,无论他们出于什么目的,都需要得到处罚,才会减少此类群体的出现,也会遏制碰瓷事件的发生。
该《指导意见》除了明确碰瓷的定义,对于碰瓷的多种情况做出了明确的处罚方式。大家要了解的是“碰瓷”本身不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没有针对“碰瓷”来设定罪名,但是对应碰瓷的性质以及碰瓷造成的后果,根据情况不同,细致的说明了处罚方式,可能构成以下几种犯罪:
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等。
碰瓷在我们身边经常发生,随时你都有可能就是被碰瓷群体看中的那个人。对于这种丑陋的社会现象,早就应该立法进行打击,还大家一个健康的社会环境。
碰瓷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影响交通秩序,我们经常看得最多的碰瓷是在车来车往的道路上,这些人专挑车速慢,人面相憨厚的以及问题车,瞅准机会倒在你车面前,马上会围上一群人,他们会要求拿钱私了。很多车主为省事只能咬牙被敲。这些碰瓷的既影响了交通安全又让司机承受巨大的出行压力。
走路碰瓷的更可恶,碰瓷人拿着廉价易碎品,专挑行走匆匆的人,迎面撞上去,将手中物品松手摔碎,马上揪住不放,立即报个天价进行索赔,这时不免会围上两三人热心人为双方打圆场,让被敲诈勒索的不得不赔钱走人。其实热心人就是团伙作案。
碰瓷让助人为乐代价太高,让人情更加冷漠。对传统美德的最大伤害。
江西上饶三名学生扶摔倒的老人后反被讹诈,从50元起槌价到最后高达10万元,后经监控为三个学生还了清白。这几年,一些扶老人被讹的事被媒体曝光后,对扶不扶摔倒的人争议很大,这就是做好事反而成了受害人造成的负面影响。
现在天眼遍布大街小巷以及交通要道,碰瓷人的罪恶勾必将在高科技面前现出原形。希望国家早日立法,对碰瓷者最低两年起刑,对碰瓷现象进行严厉打击,还社会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中国大妈又上头条,该不该挖掘下产生这种社会现象的深层次原因
凡事物会有适宜之生存环境。凡存在不一定合理,不一定有正向价值,但一定有存在的条件。
人性之本能趋利避害。丑陋、恶意的损人利已的获益行为,没有有效的方法制止,就是放纵作恶。游走法律边缘的行为,不犯法,但违公序良俗怎么办?你若制止可能有侵犯人权之嫌,甚至遭到碰瓷,摊上大事。发生争执动粗,好人或许坐牢。如此世风,好人只能向坏人低头。坏人更趋向恶意获利,人们自然不知不觉中感觉:不当行为的合理性,久之理所当然。
道德麻木即滑坡,滑坡犯罪的就多。寡廉鲜耻成为时尚,人不随波逐流就会随波淘汰。所以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是君都明白: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行跑掉。发现杂草即清除,田里尽是好庄稼。纵容杂草滋生,良田就会变成荒原。但为什么不打扫呢?善无酬恶也无报。
获利达10%时,有人蠢蠢欲动;获利达50%时,有人会铤而走险;获利达100%,有人会践踏法律;获利达300%会冒上绞刑架的风险。违法违德成本极小,而收益巨大人铤而走险的一大原因。
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形成树正气,立正风的社会风尚,社会方正大光明。
在这个灵魂跟不上身体成长的年代,中国已经相当可以了!看西方乱成一锅粥,也不忘对我们虎视眈眈。我们需要的是团结一心,强大国防,继续努力,统一祖国,准备打仗,重铸辉煌[祈祷][祈祷][祈祷][加油][加油][加油]
这是地域经济差别,用上了阶层我地域。
这种心态上的隔离,一定要防微杜渐。它是分裂心态,会失去整体印象,加大部分概念,虐夺资源微小取大优势,这不利于国家发展全民观念。
国家是一个整体,所有地域归属与管理,才能形成国家概念。
没有四分五裂的国家。蒋介石还南征北伐呢?当然,现在无法过去。
但端倪,是心理苗头。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小而言之,就事说事,
那么美的圆明园,都破壁残垣了,还“通天纹"呢!中国被"大清"弄得四分五裂了,还留着“辫子"心理,当神鞭呀!
早过时了,这也不美呀!
……
答:我们的妈妈们的这一代是很勤劳伟大的。
我们这下一辈一定要敬重他们,爱护他们,在公交车上记住遇到这些老人,我们这些年轻人一定要有礼貌的给前辈们让座,发扬中国的传统,在公共场合还家都要尊老爱幼。从我做起。
正是因为对这些丑恶现象的宽容,才助长了她们的嚣张气焰。一般民众面对她们的丑陋行为,最多只能口头谴责,而她们往往会倚老卖老,谁说她怼谁,人们也毫无办法。所以,对这些人拘留处理是必要的,必须打击她们的嚣张气焰,以净化社会环境。
经过文革“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砸烂公检法”洗礼过的红卫兵小将,当年蠢蠢欲动,如今潜伏爪牙。年齿徒增,凶顽更甚。
出门不守规则,蔑视美德传统。人前缺少羞耻之心,处事毫无人性底线。心存恶念,唯我独尊。不孝父母,苦兄害弟。每见小利而忘义,时常戾气对左右。
别人排队她要插,公车争坐最霸道。广场舞惊扰四邻,公园内采花折柳。僻静时大声喧哗,养猫狗随地便溺。至于乱闯红灯,碰瓷讹诈就不必提及了!
邓伟人说过:这些造反派,一个都不能提拔重用!真是何其英明。好人当然有,也值得国人点赞尊敬。只是很多人已经成为社会公害!
视觉中国的“版权碰瓷”生意为什么能做起来
最近比较热门的话题,不单单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看到黑洞,反而是黑洞的附属品,黑洞照片的版权问题。一张照片成功将一个企业推到了风口浪尖,视觉中国因为将黑洞照片纳入自家的版权图库,从而引起了“众怒”。看过黑洞看新闻,从黑洞照片上了视觉中国的图库开始,许许多多的自媒体创作者、一些凑热闹的企业等都争先恐后的开始声讨视觉中国,视觉中国也因此被勒令暂停整改,天津市网信办成立工作督导组进驻……一张“黑洞”照片将视觉中国拖入了舆论的“黑洞”。
说起版权问题,不由想起前几年的音乐版权之争,当时的音乐版权成就了一批人也拖垮了一批人,相对于图片版权,音乐版权刨根问底起来还是比较方便的,只要是经原创作者或者签约公司授权,那版权归属问题是没有任何悬念的,而之所以出现官司,无非是想利益最大化,是在被侵权后的赔偿问题上。也就是万变不离其宗的“钱”的问题。
视觉中国之所以会因为 一张照片而被推上风口浪尖,其实是自媒体人长期以来积压情绪的集中爆发,应该说每一个自媒体人都会因为图片问题而烦恼过。在图片的使用过程中必须兢兢业业,最后还是提心吊胆。为了一张应景的图片,翻阅了很多的图库,最后找到一张将就的,可能今天还没有版权,但明天可能就被一些版权图库收录。个人也遇到过,辛辛苦苦说了一篇帖子,发表后的几天里,人气非常好,无论是阅读还是跟帖。但差不多一个星期后,在网上再次看到这张图片的时候,右下角已经有了“版权”二字,无奈删帖。虽然最后修改后重新发布,但人气已经严重不足。
版权,无论是音乐、内容,还是图片,我们都应该去维护。但在维护版权的同时,我们应该有着一个企业或者一个人的底线。就如本次话题的主角视觉中国,国旗、国徽什么时候变成你们的了?一些企业的商标什么时候变成你们的了?是不是什么时候你偷偷给我拍了一张照,以后我的肖像权也是你们的,我要上学、结婚、找工作什么的都要事先向你购买我照片的使用权?
◇因为侵权赔偿本是理所当然,也没有什么可指责的。视觉中国利用法律,拿法律当做他们获利的工具!
但视觉中国却将这种维权式诉讼当成了公司主要的获利来源。
有记者调查发现,仅在2018一年内,视觉中国相关维权案件高达3348件,相比2017年增长了45.31%。
也就是说,一年365天,视觉中国平均每天就要打9.2起官司。
更让人感到不满的是,面对盗用了自身图库资源的自媒体,视觉中国并不会在第一时间进行联系,只有等收集了多张图,“将鱼养肥”后才会起诉对方,要求对方进行高额赔偿,并强行要求与自媒体方长期合作。
因此坊间有个讽刺笑话,怎么证明你的号流量牛X?那就看你有没有收过视觉中国的律师函。
更流氓的是,将国旗、国徽的图片也打上了水印,伪装成自己的池中物,用来误导起诉的自媒体一方,增加侵权图片的数额……这,难怪会被官媒点名批评呢!
怎么看待刘强东说:“通过劳务外包或者少缴,一年至少可以多赚50亿人民币”这句话
刘强东说京东过去一年给员工交保险和工积金达60亿,如果外包,一年至少可以多赚50亿人民币,言外之意,如果通过劳务外包,这些明明是工作人员该得到的就被外包公司苛刻了或者说是缩水了。还有一点就是,提醒我们的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劳动者要敢于和黒老板说不,大家都积极维权,让黒老板不敢想做苛刻员工的事,给劳动者一个公平的劳动环境。
其实一个企业做大做强,给员工交保险积金,应该是一个企业的标配。没有这些,你如何吸引人才,如何让人信任企业。除了保险积金,这些最基本的员工保障,还要看工作条件,文化内涵,等各种待遇也是吸引人的地方。50亿对个人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对于京东来说,员工创造的价值,何止这些,不是用总数来衡量的,是员工该得到的,没有什么好自豪的。如果要炫,那还要说养活多少员工,发的工资远比这50亿多的多,还有意义吗?正是员工的劳动企业才发展起来,是互动双向的,这也是企业的责任,没有那么多如果。
感谢刘强东,敢于揭露行业通行的赚血汗钱的秘密。其它企业这样做其实并不违法,但不道德或不厚道,对待员工很苛刻。
最早,劳务派遣最大受益者是银行业,源于有关部门加强对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的执行监督和违规处罚。现在各营业网点柜面工作人员,还大都是派遣工,干着银行最繁杂最辛苦最基础的工作,拿的却是最低工资。反而一些站在柜台外面的引导员和客服人员,却是正式工,工资很高,但工作比较清闲。
企业从劳务中介雇佣工作人员,合乎法律规定。企业只需按照自己能够承受的费用标准,签订一些合规合法的劳务合同,而把员工真正关心的福祉,全部交由中介处理。而中介机构早先为了赢得派遣合同,已经压低了总报价,如果还想盈利,就只能在员工各项保险费用支出里打主意。现在一点儿保险不办的中介已经很少,多数是采取降低保险缴费基数或选择最低档标准等手段,尽量减少保险费用支出,从而让自己获益最大化。
这些手段,对于用工企业来讲心知肚明,因为这正是他们选用外包中介的最大动因。所以可以说,劳务中介机构是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的白手套,可以合法但不合理地用较低价钱,雇佣到适岗人员。
而京东这种一切都自己干、雇佣员工也亲力亲为、直接签署劳务合同的做法,让一切与薪金挂钩的福利待遇、劳动保险等都暴露在阳光之下,没有可能偸奸耍滑,没有刻意降低标准,没有任何合理规避,所以企业承担的用工成本将会很高,但职工因此享受到的福利待遇是最真实的,获得的劳动保险是最可靠的,幸福也可以保持得更长远。
为京东的诚实做法点赞。
向一切利用各种手段,侵害员工实际利益的企业说不。
最近,因为和头条有着密切合作,刘强东也是开始把头条当做一个主要发声阵地,时不时地在头条上秀一秀恩爱,晒一晒自己的成功。
这部,昨天,自带“热搜”体质的刘强东在微头条发布一条信息后,瞬间引起吃瓜网友的强势围观,截止目前,转发已经过千,阅读数也是上百万。
原来这则微头条是东哥感叹自己过去的一年给员工缴纳了近60亿的保险和公积金,并自豪表示如果找外包公司的话,可以给自己节省近50亿元,但京东不屑于这么做。
但尴尬的是,评论区里的网友不仅不买账,还一个个“脑洞大开”,纷纷模仿东哥的发言开启了“金句”模式:
有调侃其“701”计划的:
也有调侃动不动就大秀恩爱的:
看到头条网友这么给力,微博的网友们也不甘落后,纷纷变身“段子手”加入调侃大军: